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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2019级车辆工程专业卓越班选拔工作通知

 

发布时间:[2019-09-03]     浏览次数:[]

 

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的需要,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,学校决定在车辆工程专业组建卓越班(两个建制班,60人左右)。卓越班学生选拔坚持“自愿申请、公平竞争、公开选拔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
一、培养模式

按照课程、竞赛、科研三合一的模式培养,实行小班授课,动态管理,企业联合培养及企业实习时间一年左右。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,培养学生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
二、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

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,具备报名参加车辆工程专业卓越班资格:

1.我院在各省(市、区)高考录取成绩理科分别排名在前30%的学生;

2.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(含省级)奥赛等级奖或科技竞赛等级奖者、获得国家专利者(由报名者自己如实填写,并在报名时提供获奖证书纸质证明);

三、选拔方式

1.报名

符合“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”的学生,可自愿报名。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在090514:00前将纸质报名表、获奖证书复印件交汽车楼411学工办秦老师,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,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的将不予受理。

2.初选

由卓越人才试验班举办学院“卓越人才培养”领导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,按录取名额1:1.25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。

3.考核及预录取

考核选拔方式为:按照2个建制班的规模;物理(外省理综)A(江苏省前10%)、85′(外省,标准分)以上;英语75′以上并参考高考成绩C(标准分)形成综合评价分T由高到低排序入选。

高考成绩C(标准分):

各省考生成绩折合成标准分,标准分=(考生高考总得分/该省高考总分)×100

综合评价分T

综合评价分T由数学M、物理(理综)P、英语E成绩构成;

综合评价分T=数学M*35%+物理(理综)P*35%+英语E*30%

预录取:

初审合格者,可参加下一阶段选拔。学院组织专家教授成立选拔小组,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。学院根据学生考察情况,择优提出预录取学生名单。

4.学校审查批准

学院“卓越人才培养”领导小组将预录取学生名单报学校“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”领导小组批准,批准录取的学生名单公示3天。

四、时间安排及选拔程序

1.新生报到第一周,组织宣传工作及相关文件解读并接受申请;

2.2019年0905日,举办学院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按照1:1.25的比例确定初选学生人员名单;

3.2019年0909日,学院初审学生报名资格,考察学生申请,确定最终入选学生名单;

4.2019年0910日网上公示录取结果,0912日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。

五、其他

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是学校启动的一项重要的教育教学改革工程,学院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规范程序,全程公开,将全力做好卓越班学生选拔与培养工作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工办,联系人:秦老师;联系电话:0511-88797620-200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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