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2015年度年终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已经开始,具体奖励办法请参照江大校〔2015〕315号《江苏大学教学、科研业绩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http://ww.ujs.edu.cn/pub/xiaonei/xxwj/xzwj/view/35167
和江大校〔2013〕371号 文件《江苏大学科研奖励与绩效评价办法》http://ww.ujs.edu.cn/pub/xiaonei/xxwj/xzwj/view/29943执行。
今年论文、论著年终工作量核算启用新的科研管理系统,各位老师凭一卡通号从校园网信息门户入口进入科研系统,所有论文、论著科研工作量都必须录入系统进行核算,基本操作程序:老师认领完善论文信息(或新增录入论著信息)-科研秘书审核-科技处审核-数据固定。
一、论文工作量核算
1. 请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认领2015年度发表且被SCI(E)、SSCI、EI、CSSCI收录的检索论文,请老师不要自行增补,SCI(E)、SSCI、EI收录论文系统会每天抓取,CSSCI收录论文我们请图书馆检索后导入系统让老师认领。
所有收录论文只能被一位作者认领,必须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认领。
2015 SCI(E)论文,我们使用中科院分区表,采取就高奖励原则。
2.请在系统中增补2014年度遗漏未核算的相应论文,并提供相应检索证明给科研秘书审核(截止时间:2015年12月20日前)。
请科研秘书以学院为单位,对本单位的认领论文和新增论文进行审核和查重。
二、论著工作量核算
1.所有论著(指专著、编著、译著,不含教材)以15万字为基数,中文论著仅奖励江苏大学第一主编,外文论著,江苏大学作为合作者,按作者撰写实际字数占总字数的百分比进行折算。
2.所有核算工作量的论著,请作者提供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(论著封面、版权页、编委页)给学院科研秘书审核,并交科技处存档。
三、专利工作量核算
专利工作量请各学院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办公室(老图书馆503)核对。
四、注意事项:
1.特殊异议问题由学院汇总并形成初步意见,统一报科技处。
2.所有论文、论著工作量请二级管理员(科研秘书或部门管理员)在科研系统中认真进行审核,基地科计划于2015年12月21日开始与各单位进行核对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3.今年工作量核算分两个阶段,第一阶段截止时间:2015年12月20日,第二阶段截止时间:2015年12月31日。
4.请各学院务必将核算工作量的论文论著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示。
5.关于2015年SCI(E)分区,等老师认领后系统会自动匹配,请老师不要自行分区。
联系电话:
科技处基地科 88780073
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办公室 88795397